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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行政”联动为社区养老机构“体检” 共护最美“夕阳红”

政治部   时间2024-08-28

今年3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发现,本溪市明山区多个养老机构食堂存在未取得食品许可证的问题。明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线索后,立即组织召开案件线索调度分析会,明确调查目标和重点,第一时间立案。

明山检察院分别从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取养老机构名录及食品经营许可名录,通过对调取数据的比对发现线索3件,并案办理。根据有关规定,养老机构内设食堂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根据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养老机构的监管职责以及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可分别向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明山区检察院分别向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送达,建议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对存在问题的养老机构进行检查,督促养老机构食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堂的安全监管,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于5月27日前完成了整改并进行了回复。

个案办理、类案共治。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向民政部制发的“十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完善养老行业服务体系,有力推动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明山区院以本案为切入点,于4月29日联合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共护养老安全”专题座谈会,会签推进养老机构监管治理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作配合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同行政职能部门的常态化联动机制,为辖区养老机构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摸索经验。

会上,明山区检察院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送达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并详细介绍“十一号检察建议”制发背景、涉及内容和重要意义。同时,明山区检察院结合刑检、民行、公益诉讼的角度详细解读了工作方案,阐释方案所覆盖“四大检察”的各个方面,以及推动监管养老机构安全运营的必要性。

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表示,下步将从人员管理、服务水平、食品安全、环境保障等方面逐步加强,将根据会签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推动养老机构健康发展。

我国渐入老龄化社会,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日益重要,检察机关以“检护民生”为已任,利用大数据筛查,通过多效并举的方式,监督并帮助行政机关强化养老机构食堂安全问题,以小切口监督实现广大老年人群体受益的目的,实现了最佳的监督效果。

下一步,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落实“十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不断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同行政职能部门的常态化联动机制,为辖区养老机构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