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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支持起诉 农民工安“薪”过大年

政治部   时间2026-02-21

明山检察

检察支持起诉

农民工安“薪”过大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月10日,腊月二十三,正是北方小年。俗话说,过了小年就是年,可刘某某等11名农工干完活已经半年多了,工资却没有结算,怎么能安心回家过年?于是找到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询问能不能帮帮忙?

“放心吧,我们一定让大家拿着工钱回家过年!”检察官杨萧一边询问案情一边笑着说道。




2025年6月,某建设公司对本溪市某小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并将部分业务委托给陈某某,并约定以工作量结算。陈某某又找到包工头梁某某委托了部分力工、瓦工工作,包工头梁某某又联系了农民工刘某某等11人从事相关工作。包工头梁某某与刘某某等11人约定按日工资200—400元及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刘某某等人完成工作后,包工头梁某某按约定支付了部分工资,尚欠部分工资未付。包工头梁某某8月因病去世,尚欠刘某某等11名农民工工资没有了着落。


了解完案情,明山区检察院立即联系了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小安详细介绍了该建设工程情况,于是两家决定协同处理该案。区住建局联系了某建设公司和11名农民工,区检察院与建设公司、农民工核实工作量、核算尚欠工资并开展释法说理。双方因当时约定的结算方式公司以工作量为结算,农民工以日工资、工作天数结算,因此产生分歧,而且11名农民工的包工头梁某某因病去世,农民工自身证据不足。经检察官细心梳理,结合工地工作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建设公司尚欠6.8万元工资的和解协议并为11名农民工起草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拖欠的工资有人不到1千元,有人不到2千元,金额虽然不多,却是农民工回家的希望,哪怕只有200元,我也要帮他们拿到手。”检察官杨潇由衷地说道。


2月12日,某建设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拖欠工资并由区人社局代发完毕。农民工终于可以安“薪”回家过年了!


终于拿到了工钱

汗水浇灌收获,实干笃定前行。2025年以来,明山区检察院以“释法说理+支持起诉+协同联动”圆满解决了26名农民工的烦“薪”事,为农民工讨薪13.8万元,既守住了农民工的“钱袋子”,更筑牢了基层治理的“稳定线”。



民之所忧 我必念之

民之所盼 我必行之

如我在诉 如我在访

检护民生 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