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第一议题”和“第一课题”制度,以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