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着力管好守住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用好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1168条,市级以上媒体采用18篇。